全力衝刺太陽光電
發布日期2019/10/29
新聞來源行政院-新聞傳播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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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前言
為兼顧能源安全、綠色經濟及環境永續,政府將綠能產業列為「5+2」產業創新計畫之一,行政院並於105年10月27日通過推動方案,致力達成114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%的目標,其中又以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占66.3%最高,規劃明確目標與推動路徑:短期目標(至109年)裝置容量6.5 GW(GW為電量單位,即10億瓦),長期目標(至114年)為20 GW。

政府於105年7月啟動「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」,透過設置典範、健全法令、簡化行政程序等策略,至107年12月累積設置1.7 GW,超越1.52 GW的計畫目標,已厚植基礎,成功帶動設置。為承先啟後,全力衝刺太陽光電,再推動「109年太陽光電6.5 GW達標計畫」,藉由擴大建立示範案例與專案,將我國土地與建築物空間作最有效率的規劃利用,同時透過地方政府協力擴大設置能量並即時解決設置障礙,如期達成短期目標後,行穩致遠達成中長期目標。

二、 109年太陽光電6.5GW達標計畫—奠定長期推動之制度化基礎

  • 計畫目標及效益:
    至107年累積太陽光電設置容量2.8 GW,108及109年將分別新增1.5 GW、2.2 GW,可達成109年累積設置6.5 GW目標。屆時每年發電量可達46億度電,供應132萬戶家庭,每年減碳246萬公噸,帶動投資2,200億元、2萬2千個就業機會。
  • 3大主軸—建立示範,帶動設置能量

    1. 產業園區擴大推動屋頂型光電:媒合地方資源及落實法規,擴大推動產業屋頂型。含經濟部所屬工業區、加工出口區及科技部所轄科學園區,除新設園區規範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外,亦依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規範用電大戶設置一定比例裝置容量,善盡企業社會責任。
    2. 農、漁、畜電互利共生:農電與漁電透過示範案場擴大推廣地面型光電,包括利用台糖土地建立農電示範專區、在台南、嘉義建立漁電專區示範;畜電共生則鼓勵畜牧設施屋頂加設光電設施,預計每年新增120 MW(MW為電量單位,即百萬瓦)。
    3. 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:中央協助地方政府人力和經費,由地方政府成立專責單位受理申請案件。如屏東縣的東港、林邊、佳冬、枋寮等4鄉鎮嚴重地層下陷,不利耕作,政府已擇定活化為「光電專區」,規劃2年設置800 MW;另台南市規劃屋頂及可供變更使用土地,每年設置150 MW。

三、 中長期持續優化環境,擴大應用策略

持續厚植基礎、完善設置環境,有效提升屋頂型及地面型設置能量,逐步達成長期目標,推動重點如下:

  • 地面型推動專案:

    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以兼顧生態、景觀及環境為原則,於非生態敏感地區採複合式利用推動,創造土地多元利用價值。由各土地主管機關滾動式盤點,共同積極推動;同時建立「以地建線」及「循線找地」模式,擴大設置能量。

  • 產業園區擴大設置太陽光電:
    採太陽光電能源技術服務(PV-ESCO)模式,由各產業園區管理機關強化宣導、積極媒合園區廠家及營運商。園區廠家不用負擔設置成本,只需出租屋頂,由PV-ESCO業者負責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、修繕、融資及後續營運維護,園區廠家並可依約收取租金或分享售電利潤。
  • 營造發展太陽光電環境

    1. 精進太陽光電設置法規:修訂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》。
    2. 規劃太陽光電設置熱區所需之電力網:台電公司配合114年太陽光電設置目標之併網需求,整體評估及規劃太陽光電設置熱區所需之電力網,持續強化電力網建設、提升行政效率。
    3. 建立太陽光電單一服務窗口:提供設置諮詢、轉介服務,並協助排除設置障礙。
    4. 落實跨部會合作:擴大盤點各部會可複合式利用土地及評估設置可行性,同時建立副首長綠能推動平台,解決設置障礙。

四、 配套措施

  • 訂定《經濟部推動陽光社區補助要點》:提供線路與併聯、宣導推動補助費用,鼓勵各直轄市、縣市結合在地社區特色,推動太陽光電陽光社區建置,塑造太陽光電輔助供電之群聚應用示範。
  • 訂定《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》:針對太陽光電作為頂蓋、帷幕等與建築整合之示範應用,補助與台電進行線路併聯之相關費用。
  • 訂定「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」: 因應大型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量逐步擴大,訂定規劃設置太陽光電時,應充分衡量對國土、生態及景觀等影響之原則,供設置者及管理機關依循。
  • 各部會擴大盤點土地:各專案土地主管機關以土地多功能利用、不影響原有土地用途為原則,滾動式檢討可釋出之土地,並明確化可供開發業者依循之設置規範,積極整合及推動設置,已盤點可設置土地3.17萬公頃。
  • 發展及推動PV-ESCO出租屋頂商業模式:設置者只需出租屋頂即可依約分享利潤,由太陽光電能源技術服務業者負責設置、修繕、融資及營運維護,已有19個縣市投入公有屋頂出租設置。
  • 推動銀行投入太陽光電設置融資業務:已有25家國內銀行投入相關業務,其中9家訂有太陽光電設置融資專案,6家租賃及3家農會提供多元融資方案。
  • 推動多元資金來源:已有4家創投投資太陽光電系統業者、7家保險公司,以直接投資或合資成立子公司方式參與國內電廠的投資。
  • 加強太陽光電金融人才培訓:已開辦21班「太陽光電金融業務人才培訓專班」,累計培育超過877人,涵蓋銀行、證券、投顧、信保及基層金融等金融種子尖兵投入。

    五、 結語

奠基於「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」短期成功經驗,政府將持續透過推動「109年太陽光電6.5 GW達標計畫」,提前於109年達成屋頂型3 GW目標;並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下,加速推動地面型專案,期於114年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達到20 GW的目標,逐步實現我國能源轉型、促進能源多元化及自主供應,及達成環境永續發展的願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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